世上的另一個我(雄鹿篇)
1988年夏的某一天,魔術師Magic Johnson的一名法律顧問打瞭個電話給新奧爾良大學(UNO)的公關部。他想搞清楚一個問題:誰冒用瞭魔術師的本名(Earvin Johnson)意圖混進UNO籃球隊裡招搖撞騙?公關部的人翻瞭一通檔案後告訴他,這個今年剛加入球隊的21歲大齡一年級生,事實上名字叫Ervin Johnson,和魔術師差瞭一個字母,並且是他的本名,出生證明上就是這麼寫的。此外,這傢夥是由球隊主教練、NCAA名帥Tim
Floyd親自招進球隊。
高一時,從小跟隨離異母親生活的Ervin Curry成為瞭一個虔誠的基督徒,這是他人生中第一個重要的決定。彼時距離他改回父姓Johnson還有兩年(後來他說,如果那時知道自己將來會打籃球,也許就不會改這麼個容易混淆的名字);距離他被Floyd慧眼識英、結束在超市的打工生涯、生平第一次正兒八經穿上籃球比賽服還有五年。對Johnson來說,接受Floyd的橄欖枝目的僅在於拿一份獎學金,進入他之前根本讀不起的大學,以及——據他自己說——聽到瞭上帝的指引。順便,他畢業的那所高中,名字叫做“Block”,你可以把這看作一種宿命論。
加入UNO籃球隊的第一年是Johnson的特訓賽季,也因此他以紅衫球員(Redshirt)的身份枯坐瞭一年板凳。這個木吶、笨拙、長相有些滑稽的6尺11大個看上去並不算是天才,他那一片空白的籃球技能樹在教練的雕琢下,紮實但緩慢地填充著。隊內訓練裡,他那與魔術師相近的名字和他糟糕的場上表現反差實在明顯,促狹的隊友於是送瞭他一個外號:Ervin “Tragic” Johnson —— Earvin “Magic” Johnson的無限悲劇窮人版。後來,這個他職業生涯唯一被人牢記的外號,成為人們用來區分他與另一位巨星的最簡單的方法。或者,也有人發明瞭另一個更直觀的區隔方式:Ervin “No
Magic” Johnson。
五年後的1993年,跨出學校大門的Johnson留下的成績單包括校史第一的總籃板(1,287個,場均10.5)、總封蓋(294)、投籃命中率(59%),校史第二的總得分(1,608分)、出場次數(123場),四年間總計為球隊贏得87勝,兩度帶隊沖入季候賽。大學生涯的最後一年,他拿下NABC全明星賽MVP,Sun Belt分區最佳球員,入選NCAA全美第三陣容。對於一個幾乎以白紙開始大學籃球生涯的後進者,這些成就從何而來?早晨6點出現在球館,反復一次次最基本的胸前傳球,舉重,沖刺跑,五年裡每一天重復這些工作,就這麼簡單。
在這個時點上,UNO的人們才能真正明白Floyd當初所做的決定對海盜隊的意義。
擁有上述榮譽的人是無法不被NBA球探們註意到的。93年夏天,Johnson決定離開學校參加NBA選秀,盡管此時他還沒從五年的校園生活中拿到大學文憑(這件事最終在96年完成)。首輪23順位,Johnson被選中,去瞭西雅圖。作為一個新秀,這時他已經26歲。
這一年的超音速隊正處在向球隊巔峰攀爬的過程中,上一年打進西區決賽惜敗給太陽。趁著飛人退役,全聯盟的強豪們都想要再度沖擊冠軍獎杯。盡管頭號主將Kemp的場均得分也不過18分,但全季卻有六人的場均得分上雙,堪稱NBA史上最團隊的陣容之一。常規賽打出63勝,高居聯盟第一。然後,季候賽首輪被掘金隊黑八瞭。不過這跟Johnson實在沒多大關系:整個季候賽五場他合計隻打瞭8分鐘。常規賽季,他也隻出場45場,場均2.6分2.6板0.5帽。
接下去一個賽季幾乎是上季翻版,西雅圖首輪即被湖人隊下克上,再度季候賽一輪遊。總算Johnson在大學時代大殺四方的內線防守功力終於在這一季露出瞭些許痕跡:常規賽場均14分鐘裡抓4.5板,季候賽更是場均13分鐘裡抓下5.3板外加1次封蓋,籃板效率堪稱驚人。
95-96賽季,超音速終於迎來球隊的巔峰,64勝再度摘下常規賽勝率第一,並且順利擺脫一輪遊的詛咒,一路殺進總決賽。Johnson作為主要輪換幾乎打滿全季,場均貢獻5分5板,以及全隊最高的1.5次封蓋(比出場時間幾乎是自己兩倍的主將Kemp還高),還投中瞭職業生涯第一個三分球。情人節當天對上森林狼,代替受傷的“大Sam”Perkins首發出場的Johnson面對青澀的Garnett,三節不到的時間裡劈下天神下凡般的28分12板5封蓋,成為其個人生涯代表作的一戰。
另一個插曲是,Magic Johnson在賽季下半段復出,於是人們又開始傻傻分不清楚,曾經在大學後期被人們遺忘的“Tragic”外號,又慢慢爬瞭回來,並且被記得更牢喊得更響瞭。3月19日做客洛杉磯,Magic Johnson在賽前訓練時走到Tragic Johnson面前,打量他幾眼,問瞭句:“咱媽最近過得好嗎?”
不幸的是,總決賽面對火力全開的老辣公牛,三年級的Johnson完全被打得找不到北,作為首發中鋒,首戰9分鐘內一個籃板也沒摸到;次戰雖然8分鐘內就刷瞭6個前場板,卻也吃到5次犯規;第三戰更是隻打瞭3分鐘就被失去耐心的主帥George Karl牢牢摁死在板凳上,再無出場機會。而球隊也連敗三陣。之後在Johnson被DNP的情況下,超音速反而扳回兩城,這更加深瞭西雅圖人對他的責難。
休賽期,球隊對這個合同到期的大齡中鋒失去瞭興趣,不再和他續約。Johnson以自由身加盟瞭掘金隊這支新秀賽季曾遭遇的苦手。此時的丹佛處於動蕩期,剛剛失去瞭內線頂梁柱Mutombo,初來乍到的Johnson頂起瞭主力中鋒的空缺,與二年級大前鋒、彈簧人McDyess構築成科羅拉多高原的脊梁。這也成為Johnson整個職業生涯中數據最漂亮的一年:82場先發,場均32分鐘,7.1分11.1籃板(聯盟第4)2.8封蓋(聯盟第5)。然而,丹佛這一年輸掉瞭整整60場比賽,Johnson第一次嘗到無緣季候賽的滋味。賽季結束,處於重建期的球隊在一筆四人交易中,將Johnson送去瞭雄鹿隊。
Johnson把職業生涯的近乎一半留給瞭寒冷的密爾沃基,在他身邊的是著名的雄鹿火槍三人組,以及在西雅圖時的老熟人Karl教練(所以你懂的,雄鹿這六年裡又玩瞭三次季候賽一輪遊)。對於一個已經三十歲的內線球員來說,寒冷的氣候也許對他的膝蓋不是那麼友善。在雄鹿的六個賽季中,Johnson的場均登場時間和得分逐步下滑,到最後一個賽季時,已經跌到每場2.2分,甚至低於新秀賽季的表現。籃板球也跌到瞭3.5個,封蓋滑落到場均不足一次。後三個賽季中,Johnson失去瞭先發中鋒的位置,球隊寧可用年輕的Mark Pope或者大前鋒Scott
Williams去頂五號位。
盡管如此,Johnson並沒有感到不快樂。作為更衣室裡幾乎最年長的球員,他樂於和每一個人交談,傳播他虔誠的宗教信仰,即使並非每個人聽眾都那麼有耐心。六個賽季裡他隻缺勤瞭16場,對一個奔著35歲而去的老將來說這並不容易。從1997到2001的四個賽季中,他的單季總籃板和總封蓋都居球隊首位。02-03賽季對陣火箭的一場比賽裡,Johnson抓下瞭生涯第3,000個籃板,一個並不怎麼起眼的裡程碑。賽季結束時,他在雄鹿隊的隊史封蓋榜排第三(584次),籃板榜排第10(3,026個)。
同一個時間段,在北美大陸的另一邊,也有一支常年一輪遊球隊習慣性地首輪出局。Johnson在電視裡看瞭森林狼的比賽,看瞭KG——這個新秀季被自己蹂躪過、如今的聯盟超級明星,面對豪華之師湖人時的無助。雖然和KG並無私交,但Johnson覺得自己被KG在球場上的靈魂和鬥志感染瞭。他說,如果有機會,他希望和這樣的球員並肩作戰,幫助這樣的球員擺脫首輪魔咒。幾周後,森林狼和雄鹿完成交易,Johnson和當初同年加入聯盟、選秀順位緊挨著自己的Sam Cassel一起被打包送去同樣寒冷的明尼蘇達。
你可以認為這又是一種宿命論。
如願以償(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來到狼隊的Johnson沒有承擔太重要的角色,球隊把他視作糖人Olowokandi的候補,賽季初第一個月裡,老Johnson整月合計出戰82分鐘,有5場比賽被DNP。他選擇瞭以平和之心和基督徒的虔誠來面對這種境況,繼續在這支充滿刺頭、人人個性奇葩如萬國博覽會的球隊更衣室裡發揮一個老將的態度和作用。他是球隊唯一一個在更衣室櫃子裡放著聖經的人。“I try to live my life day-by-day in the way that
they may see Christ in me”他如是說。隨後,他的場均出場時間回升成瞭24分鐘,賽季後期他頂替瞭糖人和瘋狗Madson回到熟悉的先發中鋒位置。這一季,狼隊史無前例地沖入分區決賽,與湖人盤腸大戰六場。36歲的Johnson打滿18場季候賽,其中16場出任首發,西區決賽第二場,年薪440萬的Johnson在24分鐘內7分8板3封蓋。作為對比,對面31歲、年薪2,470萬的鯊魚在40分鐘裡10投4中。
然而森林狼的三頭怪體系隻維系瞭一年,坐擁7,000萬薪水陣容的他們接下去一年連季候賽末班車都沒趕上。賽季結束三頭怪解體,球隊再度重建,Johnson的合同也到期。他回到瞭密爾沃基,曾經的母隊向他提供瞭一年的老將合同,希望他回來成為狀元Bogut的導師。打瞭18場常規賽、3場季候賽後,Johnson告別瞭13年的職業球員生涯。845場,場均4分6板1.3封蓋。這是一張“Tragic”的成績單嗎?不知道。不過我想Johnson不會在乎的。
退役後的Ervin Johnson居住在丹佛,這個他職業生涯短暫停留卻又最出彩的地方。他在那裡有自己的籃球俱樂部,給當地社區的孩子們提供打球的機會。這是他球員時代起就想要從事的工作,也是他認為上帝給予他的指引。對於45歲的Johnson來說,“籃球當然是已經過去的生活裡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我一直覺得,即使當初沒有成為球員,也會在超市雜貨工的工作裡尋找到快樂。這其實沒有什麼兩樣。”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