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這句話出於明朝學者曹學佺。相傳在天啟二年,曹學佺被起用為廣西右參議,當時桂林的皇親宗室非常驕橫,常常當街縱犬行兇,以此為樂。

有一次,皇親的奴才們又在街上縱犬逐人為樂。有一秀才奔跑不及,撲倒在地,眼看就要命喪犬口的時候,路邊一屠夫縱身上前,一刀砍死兇犬,救下秀才。

奴才們大怒,把屠夫與秀才一起綁去送官,要求懲治殺犬之罪。當時曹學佺正好審理此案,他為人剛正不阿嫉惡如仇,又哪裡會給皇室宗親面子,直接判瞭屠夫無罪,更判皇親賠償給秀才醫藥費。

皇親不服,又奈何不得曹學佺,便暗中收買秀才,令其改口翻供。再次審理的時候,秀才果然改口說自己隻是在與群犬嬉戲,並無危險,而屠夫不由分說便殺瞭鬥犬,分明是惡意生事,藐視宗親。

曹學佺一聽拍案而起,大怒道:“人證物證俱在,你還要顛倒是非黑白。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報,反要致他於死地。與狗相好,認狗為友,簡直天理不容!”說完便令衙役杖擊秀才,秀才挨不過,終於招認是皇親用重金利誘他做假口供。

曹學佺十分憤懣,覺得讀書人應當明事理,有正氣,結果反不如一個大字不識的屠夫仗義,於是在案卷上憤而寫下“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的千古名句。

相必曹學佺當時也是心存疑惑的,他隻是看多瞭這樣的怪誕現象,卻無法弄明白這現象之下的內因:為何屠狗之輩尚能夠施行義舉,而接受“仁義禮”教育的讀書人,反倒忘恩負義?

解讀這個問題,我們先要明白什麼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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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最早見於《管子》“禮義廉恥”。義者,宜也,本意是指公正、合理而應當做的。那什麼才算公正、合理而應當做的呢?各傢的說法都不一樣。

道傢認為,不違背自然規律的,才是適宜的;儒傢認為,符合禮儀規范的、符合倫理道德的,才是適宜的;墨傢認為,大傢互相都能得利的,才是適宜的。

墨傢最直接,無論兼愛還是仁義都從利益出發,他們的理念宣講大概是這樣的:要愛人,你愛人別人也會愛你,你愛人的父母別人也會愛你的父母;你愛一百個人,就會有一百個人來愛你。你愛人人,就能得到人人愛你,一本而萬利,為什麼不去做呢?

簡單的道理往往更容易深入人心,特別是在底層人群。所以墨傢很快就有瞭一大群擁躉,而且是誓死相從,死不旋踵的那種。相比之下,儒傢的“義”,就顯得復雜而高端得多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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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墨二傢,天生理念不合,一直針鋒相對。特別是孟子,更是痛罵墨子“無父”,如同禽獸。於是在“恥於談利”的孟子發揚下,義和利變成瞭相對關系,講義就別得利,得利就別談義。在孟子眼中,野蠻的強盜才談利益:“何必曰利,孳孳為利者,蹠之徒也。”

因此在儒傢掌握瞭話語權之後,“義”逐漸變成瞭“奉獻”的代名詞。從“義薄雲天”、“義無反顧”、“大義凜然”、“義不容辭”等後世成語中也能看出,“義”具備超高的要求與極度的律己性。因為在極端情況下,為行義舉甚至連命都要舍去——“舍生取義”。而又有多少人敢於直面死亡呢?

所以,義在剔除瞭利益、私心、名聲等現實的成份之後,也就逐漸演變成一種精神追求,一種信仰,一種道德高度。而可以被道德高度所禁錮的,卻恰好是那些市井小民,不是讀書人。因為讀書人是玩弄道德,建立高度的。

如電影《鹿鼎記》中陳近南與韋小寶的一段對話,令人印象深刻。

陳近南意味深長地說:“小寶,你是個聰明人,我可以用聰明的方法和你說話,外面的人就不行。”

韋小寶茫然道:“不理解。”

陳近南:“小寶,你知道,現在聰明的人大多數已經在清廷裡當官瞭,所以,如果我天地會要同清廷對抗,就隻能用一些蠢人瞭。對於那些蠢人,絕對不可以對他們說真話,隻能用宗教的形式來催眠他們,使他們覺得所做的事情都是對的。所以反清復明隻不過是一句口號,跟阿彌陀佛其實是一樣的。”

陳近南所說的聰明人,便是讀過書明事理的人;而蠢人,便是沒讀過書的“屠狗”之輩。從古到今,最容易被催眠的,往往是這些沒讀過書的“蠢人”,恰如白蓮教堅信“刀槍不入”而敢拿身體試洋槍的狂信之徒。

所以不論是墨傢的“交相利”之“義”,還是儒傢的“舍生”之“義”,能切實奉行並貫徹到底的,也基本就是市井的“屠狗輩”瞭。指望清高而又無信仰的讀書人仗義,你大概是想多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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