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閃閃絕不洗地“違約”的說法,但是不代表觸手沒有“違約”!從合同文本角度來說我的確構成“違約”,但絕不代表“不尊重契約精神”,不代表我人品有問題!
本文章隻涉及入江閃閃被拘留的全部過程,大概時間范圍是2018年8月16日10:50- 8月16日23:00左右,共12個小時。
與觸手平臺的直播合作過程,所謂的有能力履行拒絕履行等等糾紛矛盾,將會另辟文章闡述。懶得閱讀本文的小夥伴,可以到閃閃的微博靜候一段時間,我會專門拍個視頻說這個過程。
另外當天房間外人員復雜,閃閃孤身一人,遭遇陌生人員冒充順豐快遞、又自稱法院,我擔心人身危險所以沒出門,甚至以為來瞭3~4波人,此文章是過瞭半個月,理清思路後才寫出來的。
當日若無該觸手的相關人員幹擾,就不會出現派出所民警帶走閃閃的畫面瞭,而是閃閃主動配合法院的相關工作。
【2018年8月16日,周四 10:50左右】
每周四我一般不直播,是專門用來做視頻作品的時間,也算是閃閃本人的休息日。前一天晚上因為制作視頻太久,一直到周四凌晨將近4點才睡,所以被敲門聲吵醒前,我還在睡覺。
閃閃作為一個獨身雌性,杭州又沒有非常熟悉的朋友,快遞一直都是提示放門衛室或者豐巢箱裡,不會有人來敲我的房門。對於敲門的人,我一直采取不理態度。於是起床,直接開電腦打算繼續制作視頻。
不過這個人敲瞭很久時間,並在10:58,給我打瞭個電話。
當天首次通話記錄
通話內容大致如下:
XX是嗎?(我快遞的化名)你有個順豐快遞,需要本人簽收,你下來拿一下。
我當時電話裡同意瞭,但是身為獨身雌性,我非常謹慎的給我們這兒的順豐快遞員打瞭個電話。
閃閃和順豐小哥的通話記錄
通話內容大致如下:
“順豐小哥嗎,我是XX,XX小區的,今天有沒有我的快遞啊?”
“有一個,我放門衛瞭。”
“我們這裡就你一個派件小哥吧?”
“對,這塊就我派送。”
然後我就電話打回給冒充快遞員的人:
“不好意思,我查不到這個件,你放門衛室吧。”
“必須本人簽收!”
“不是我的件我不會簽收。”
“那我就給你退回去瞭。”
“那退吧。”
老閃閃當時還發瞭一個朋友圈,覺得自己可機智瞭
【11:15】
打電話來的人給我發瞭一條短信:
這個照片是法院的工作人員,到我的工作室門口貼傳票
當時閃閃的確法律意識真的不夠強烈,我曾經以為隻要不危害他人、社會,不從事一切危害行為就不會違法,這點我需要非常深刻的檢討!
我認為法院的人怎麼可能冒充順豐快遞?這肯定是觸手(我能想到的唯一和我有過節的人或公司,隻有觸手直播平臺)找瞭社會閑散人員,冒充公職人員,貼條騙我出門。
可能因為我住址電話曾有變更,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收到任何法院的通知、傳票或者電聯通話!
和觸手相關人員的聊天記錄
另外我認為該閑散人員甚至可能屬於社會某些收賬公司,因為他在短信裡提到“債務”。我和觸手從來沒有債務關系!我沒有借過觸手一分錢!不知道是不是他們雇人的時候沒有表達清楚!
【12:50左右】
我在電腦前做視頻,突然“啪”的一聲,機器運行的輕微雜音全部消失,整棟房子,被強行斷電。
這是斷電過瞭一段時間,我發的朋友圈,當時我的手機電量已不足20%
我並不是想做縮頭烏龜,我一直自稱閃哥閃哥,雖然我有結實的小腿和健碩的大膀子,可是我真的是個女孩子,而且孤身一人。我本來的想法是,等房東下班,我再麻煩他過來,陪我出門瞭解實際情況。
所以我隻電聯瞭房東,讓他告訴物業給房間恢復供電。聯系上房東之後,物業剛開瞭電閘,沒過多久就又被強行斷電,大概經歷瞭2~3次反復,強行斷電之後,我實在不好意思麻煩還在上班的房東,但又不能工作,就想著先睡個午覺。
而我電腦的顯示器,也在多次強行斷電後,出現閃屏,花屏等異常情況,現已無法正常使用(需要維修或買新的瞭)。
8月31日回傢後發現顯示器故障96895934d3ec20d75dd2a26257f5aada顯示器已無法正常使用電閘箱照片(8月31日晚拍攝)
房東跟我說他晚上23點過來的時候,鎖是打開並掛在這裡的,不知道是混混撬鎖,物業重新配瞭鎖,還是有小區內應,裡應外合給混混開電閘箱。
【15:35】
大概是這個時間左右,樓下突然傳來非常大的敲門聲,然後演變成非常大的砸門聲。對沒有錯,是砸門聲,感覺是被人用腳踹或者用什麼物品攻擊的砸門聲(不排除後續,我會把錄制的視頻和監控視頻發出來)。
在演變成砸門聲之後,我抓起備用手機開始錄制視頻。第一個視頻的時間是15:37分。
4768f265ee26d4e720f28fbb0791bd35錄制對方砸門的第一個視頻顯示時間對方砸門的手機視頻記錄,被人刪去很多
期間錄制瞭部分視頻,被人刪除瞭很多,但是我這邊邊拍的同時邊發給朋友,應該有丟失但不至於全部丟失。
對方全力砸出的痕跡,財產擁有者為房東
被砸壞的門,破損的地方沒有塑料皮,非常明顯的痕跡。對方把漆都砸沒瞭。
當天對閃閃進行持續騷擾的人
砸門的老混混,此人絕對沒有任何執法權!此行為已涉嫌非法入侵民宅!
【15:38】
我向當地派出所報警,請求對方出警。
和派出所的通話記錄
大概意思如下:
閃閃陳述砸門事實,請求出警,對方說曾經出過警(對此我真的毫無印象)。但是中午我接到過派出所電話,接線的民警同志沒說任何原因,也不願意聽相關贅述,就非常明確的問我願不願意從傢裡出來,我說不願意。然後閃閃這邊,和派出所那邊就沒有其他溝通瞭。對於他們說的此前的出警我是真的不知道。
雖然當時我並不想哭,但是還是非常傻的打著報警電話哭瞭出來,請求警方快速出警,警方也承諾第一時間出警。
【15:41~15:48】
打完派出所電話,我就把花木蘭的青春決賽季的cos用品,棒球棒給拖到樓上瞭,這是我唯一一個可以防身的物品。
我開始和這個社會閑散人員(此前給我打電話,發短信的那個號碼,應該就是這個人的)隔窗對話喊罵。
然後我哭著叫罵,感覺自己就像一條瘋狗。說瞭什麼,我已不能清晰的記得,但是對方直接喊我:“欠債還錢!”,我什麼時候借過觸手一分錢!!!
然後我哭著喊:“我什麼時候借過觸手一分錢!我給觸手辛辛苦苦勤勤懇懇工作瞭那麼久!我的禮物錢觸手都要抽走超過5成!觸手他們不好好做業務!是不是沒錢瞭!主播快走光瞭!欺負我一個人沒親戚朋友沒人幫忙,過來抓典型來瞭!”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我手裡拽著棒球棒,拖在地上,在房間裡走來走去,活像條瘋狗。不到8分鐘的時間,我覺得過瞭好久。
48分是我拍攝到民警已經到達樓下的時間,實際到達實際時間可能更早。派出所出警速度可以說非常快瞭,看到民警的我,哭得更像一條傻狗瞭。
b823109e42d1d43464b817ddba3aec66民警到達後我錄制的視頻顯示時間(並未錄制民警)
而這個時候,沒有執法人員的白衣光頭老混混,已經跑到瞭對面的樓上去,你們後面看到的閃閃被警察帶走,進入警車的鏡頭,都是此人拍的照片。
網上流傳的,閃閃被民警帶走的過程
而網上發酵的所謂“國內第一例主播違約被拘案”的配圖,也是此人提供。
由此可分析,含有此配圖的第一篇文章,必定是觸手推動發佈的稿件,而微博ID:“原來是主播啊”大有可能是觸手請的水軍!後續還有部分媒體,對此事內幕毫不知情,隻對觸手的槍文進行洗稿,存圖,節選,經行發佈和轉發,其中不乏“錢江晚報”、“貓撲”、“電商報”等知名媒體帳號,並帶有”漠視契約精神“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轉移財產”等含有負面引導性文案的詞語。閃閃絕不認可這些言論,閃閃挖心掏肺的說,我絕對沒有漠視過契約精神!!
接下來這些文字,閃閃出於尊重執法角度,將不再配圖。
【出警過程】
民警到達的第一時間,拿出瞭執法記錄儀,並讓房間裡的我出來。
我本能的不想出去,因為我真的就一個人,也沒有能馬上過來幫我的朋友。而且房間的窗戶非常大,雖然隔著窗戶說話可能不太禮貌,但是真的一點都不會影響對話效果。
警察就對我說:“你信任我們的話,你就出來。“
我怎麼可能不信任民警!幾年前在上海,有次和朋友聚會很晚我找不到旅館的位置,走瞭很久,有一輛警察在後面跟瞭很久確保安全!我怎麼可能不信任民警!!
這句話起瞭決定性的作用,但是我還是沒有打開房門,而是從窗戶翻瞭出去。
但是民警並沒有去找那個白衣混混,而是讓我報出身份證號碼。
距離事件發生現在已過去17天瞭,我不可能一字不差,但是我願意對下面對話的相同含義承擔法律責任。
民警:“你需要跟我們去局裡。“
閃閃:“為什麼!我不想去!“
民警:“這是規定。“
閃閃:“可我不想去!“
然後僵持瞭一段時間
民警:“你看,你的身份信息,你已經被XX瞭。“
民警拿出瞭他的執法儀,我想拍照,對方不給,我也根本沒看清楚,XX是一個專業的名詞,類似臨控,但是我真的沒看清也沒聽清。
閃閃:“請你拿出蓋章紙質文件!“
警察:“電子執法端,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這個時候我抱著門口的欄桿,已經把我找警察投訴老混混的事情忘的一幹二凈瞭。
閃閃:“我不是不想去,能不能等晚上8點,我朋友過來,我跟他一起去。“
他們不願意(的確我當時沒有想到事情的嚴重性,我的要求的確不合理)。
然後他們打電話給局裡說要調派人手。
這個時候,我抱著欄桿,兩個警察一左一右的抓著我,我那健碩的大膀子根本不夠看,其實那個時候我在想,要不要從走廊跳到院子裡,他們沒有直接進門,應該是有什麼顧慮。但是我又想一想,我為什麼要跳,我又沒有違法亂紀!大不瞭跟他們去派出所裡。
這個階段,我已經不能正常地使用手機瞭,沒有朋友,沒有傢人,我雖然覺得自己沒有錯,但是的確陷入瞭非常惶恐、非常無助的狀態!
我當時想,要是有個高高大大的男朋友,不要男朋友,有個高高大大的大熊朋友,可以保護我就好瞭,我回頭一定要找個男性合租夥伴!
接著去調派人手的民警回來瞭。他年紀很輕,眉毛應該很濃,眼睛比較大但是眼珠不大,不茍言笑,很兇,幾乎是訓斥的語氣對我說瞭什麼,我根本沒記住。當時我在想,這種剛毅的臉,還有嚴肅的態度,一定可以恐嚇住犯罪份子,一定會是個好警察!但是他為什麼要這樣兇我!我心裡討厭死他瞭,但是他又不知道事情的緣由,在他眼裡,我就是個可能拒不履行,還住排屋的年輕老賴吧!
但為什麼我報警的訴求是:有人疑似私闖民宅。而被控制的人是我!
抓我,的確有臨控的通知,他們沒有做錯!但是我報警是希望警察可以幫忙解決騷擾問題,維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他們卻沒有對我報警事由做任何處理!我認為這並不合適!
接下來就像你們在網上看到的那樣,我上瞭警車,去瞭附近的派出所。
此時我已被限制正常使用手機,派出所裡的過程我就不贅述瞭,沒有發生任何人身傷害和任何不文明行為。接著我就等負責此事的法院法官到派出所來。
等瞭一段時間後,閃閃見到法官,被帶上法院的車,手機被拿走,這一切都是符合流程的,閃閃雖然不情願,但是尊重執法流程。
【法院過程】
我開始以為,法院的負責法官是一個幫助觸手的「壞人」,但是在後續的溝通中,我發現他是一個非常理性和藹的長輩,本篇文章我就不贅述瞭,但是我非常感謝他當天出面幫我協調,以長輩的態度對我進行開導!還有同時接手我的輔警小姐姐,人非常的溫柔,在我的手機被取走的過程中,她給瞭我足夠的時間讓我給朋友發瞭信息,才拿走我的手機。
到法院之後,該法官聯系瞭觸手的相關負責人,可能是他們的法務。
當天我沒有和觸手人員進行過正面有效的溝通,他們並不屑與我說話,我也並不想主動搭話。對方當晚提出要求:“今晚必須拿出130萬,不然沒得談”。
法官先生幫我做瞭很大努力,說能不能讓她想辦法借個十幾萬先給你們,等等之類的工作,我當時坐在法院的走道上,陸陸續續的聽到一些,而觸手的人員咬死:“130萬,沒有商議空間!”
閃閃認為觸手當時的目標,就是把我送到拘留所!這樣他們才能發新聞,去證明法務部門的業績能力,在投資股東面前證明觸手的運營管理能力,去恐嚇其他有意離開觸手平臺的主播!而我多年獨身一人,觸手的工作人員非常清楚,再加上我就在杭州,非常容易被殺雞儆猴,被抓典型!觸手運營多年,到現在業績數據一直沒什麼起色,所以他們急於證明自己在做些什麼。
還有我的住址,因為去年早就和觸手鬧的非常不愉快而再不聯系,排除合理合法操作,他們應該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瞭我當前的地址。
我這個人既偏執又堅強,你們可以用堅硬的,鋒利的語言或行為傷害我,我不會在你面前哭。但是如果溫柔的對我,讓我感受到一點點溫暖,我會忍不住,像狗一樣嗚咽嗚咽的哭起來,所以當晚在法院,我痛哭流涕。
最後法官還讓我見瞭律師和朋友,讓我交代瞭後續相關的委托事宜,要不15天後,你們可能再也見不到狗哥和貓咪瞭(早餓死瞭)。
傻貓傻狗完全不知道自己剛從鬼門關走瞭一趟
後來,我的手機已經完全沒電,交給朋友帶走。應該是在23:00左右,由法院的車子送我到拘留所,開啟瞭15天拘留生活的……嗯……新篇章。
如果你們想瞭解的話,可以給我留言,回頭給你們做個《拘留所15日生存指南》的視頻吧~
9月1日,重新去派出所補報警:有人侵犯私人住宅,私自斷電,造成財產損失。希望警方能早日抓住文章中提到的白衣光頭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