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超載怎麼處罰?

一般而言,不同型號的車有其對應的核載數量,超過相應的規定,就會構成超載,而汽車的超載卻給出行的車輛及人們增加發生事故的安全隱患。

01客車超員到底有哪些危險?

1、汽車的剎車系統和車身結構等是根據汽車滿載的情況而設計,車輛超載,身重量增加,導致慣性力增大,制動性能下降,剎車距離就會變長,假使超載車輛發生碰撞,撞擊力也會增大。其次,行駛穩定性變差,尤其是在山區道路、急彎陡坡路段行駛容易失控、翻車,後果不堪設想。

2、車輛超載,無座乘客陷入最危險的境地。一旦發生車輛側翻或者猛烈撞擊,有座乘客可以通過座椅上的安全帶以及座位上的扶手,保證自己不被拋出車外以及一定范圍內的安全。但是,對於無座的乘客,沒有任何安全設施,被拋出車外的造成傷亡的可能性極大。

3、車輛嚴重超載,一旦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逃生以及搶救變得極其困難。首先體現在發生事故後,車上人員恐懼不安,盲目自我救助行為,如推搡、踩踏,導致秩序混亂,極有可能給車上人員帶來第二輪傷害。其次,人員眾多,加大搶救難度,甚至會耽誤受傷最重人員的最佳搶救時間。

4、客車司機或者主要負責人明知超載行為違法,還是為瞭經濟利益鋌而走險,進而加大瞭交通事故發生的比率。

除隱藏的安全隱患之外,超載也是違法的,法律上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02法律法規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為瞭大傢的安全考慮, 交管部門也會加大“禁止客車超員”的宣傳和查處力度,作為駕駛人應該考慮到超載的危害,一人受傷,背後涉及到好幾個傢庭,希望這樣的事故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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