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老師上課老摸我、親我,給我換個老師吧」

「人傢老師好端端的摸你幹嘛,別天天不想學習找借口」

噩夢開始

2015 年 10 月,王先生的女兒小花 ( 化名 ) 在北方交通大學附屬中學讀高中二年級。為提升成績,王先生想給女兒補課。上高中後,小花的數學成績一直在 100 分左右徘徊 ( 滿分 150 ) ,由於擔心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學質量,王先生決定聘請小花平時在學校裡的任教老師鄒某當傢教。

2015 年10 月份,鄒某開始同時擔任小花的傢教老師,補習的費用和頻率協商定為 700 元 / 小時,一次 2 小時,每周末一次,寒假每天一次,暑假隔天一次。但是,鄒某要求,在他的傢中為小花補習。

2016 年的 4 月,小花被鄒某第一次強奸。2016 年 4 月的一天,小花支支吾吾的表示,不想再繼續補課瞭。幾經追問,小花表示,繼續補課的底線是不想讓鄒某再給自己補課瞭。由於王先生當時並不知道究竟發生瞭什麼,以為女兒隻是課業繁重,情緒化的拒絕補課,並未太在意。

此後,女兒又有類似表態,傢人也多用常換老師不利於學習成績的觀點進行勸解。王先生解釋,那時他還不知道鄒某猥褻、強奸瞭女兒,一直很信任鄒某,覺得 " 正規學校的正規教師,心裡還是有底的,況且這是重點中學的老師,請過來這麼貴,還很難請到"。補課一年來,女兒成績從未下降,他也從未註意到什麼異常。

王先生稱,據女兒轉述,14 個月的補習期間,她與鄒某除瞭師生關系,未有戀愛等關系,但在非自願條件下,鄒某多次對她有動手動腳的猥褻行為,開始隻是小動作,後在2016 年 4 月、7 月、8 月、12 月對其進行瞭四次強奸。

" 當時鄒某還恐嚇孩子不能講,否則讓她無法在學校上學,而且說孩子上、下學騎車路線他知道,還說自己開車,讓孩子自己看著辦。" 王先生稱,女兒表示,在發生性關系後,鄒某還對她說瞭很多威脅性話語。

補習期間鄒某對小花進行猥褻,母親剛出門,她又被性侵。

小花不敢說出鄒某的行為,又沒換成老師,鄒某的膽子越來越大,行為也從最開始的動手動腳,變成猥褻、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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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事敗露

事件轉折點在2016年11月,某次補課期間,鄒某欲再次對小花進行猥褻,特意問瞭一句,“傢中沒有攝像頭吧?有的話可就麻煩瞭。”小花表示屋裡沒有監控或攝像頭後,鄒某還在屋內四處巡視瞭一圈,確定沒有後,再次對小花進行瞭猥褻。

“我傢裡的門一般都是敞開或虛掩的,有時還進去給他們送水,沒想到他膽子這麼大。”王先生說,補課期間傢裡一般都有人,他和妻子雖然不在二人身邊,但也在傢中。

2016 年 12 月的一天,王先生不在傢,原本在傢的妻子臨時因事外出,愈發膽大的鄒某就在王先生的傢中,第四次強奸瞭小花。

12 月 18 日,在小花的堅持下,王先生給她補習的房間內裝瞭監控,小花表示,拒絕鄒某給她繼續補課的理由讓父母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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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5 日下午 4 點到 6 點,鄒某再次在補課期間獸欲大發。監控中,鄒某在鋪滿補習資料的寫字臺前,露出生殖器,並讓小花為其手淫,還將手伸入瞭小花衣服中。

王先生稱,自己當時看到猥褻畫面就憤怒至極瞭,“要不是親眼看到,誰能想到這是海淀名校教師的行為?”王先生表示。但想到若不把全程錄下來,缺乏證據,報案時就會很不利,無法讓鄒某付出應有的懲罰,隻好強忍著錄下瞭全程。

收集到證據後,王先生先征詢瞭女兒意見。小花表示," 我自己可以站出來指證他,事情已經發生瞭,我不再害怕瞭。"

小花的堅定與所受的傷害,讓王先生堅定瞭決心,一定要幫女兒維權到底,讓鄒某得到應有的處罰。

2017 年 1 月 3 日,王先生質問鄒某 " 你與我女兒到底怎麼回事 "。鄒某辯稱隻是在指導數學期間,碰到過其女兒的臉部,頭部,還主動說要退一些學費。1 月 6 日中午,王先生和女兒一起去鄒某任教的學校找他,但鄒某稱不認識二人,讓保安將其攔在校門外。

隨後,王先生報警,警方到校半小時左右將鄒某帶走。

王先生說:女兒經歷瞭一場災難,我會陪她走過去,我的網名叫‘期盼‘’,意思是期盼女兒的人生之路很美好,期盼女兒考上理想的大學,期盼女兒有一個好未來。經歷這件事後,女兒的情緒一直很低落,心理負擔很大,高考也肯定會收到嚴重影響。”

“我會始終與她站在一起,做她的後盾。”王先生表示,此事對於女兒無疑是一場災難,但他不希望女兒的一生真的被這樣禽獸不如的老師給毀瞭,他們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女兒的權益,鼓勵安慰女兒,也希望鄒某得到應有的懲罰。

王先生看到監控視頻中鄒某的動作很熟練,行事也很謹慎,懷疑女兒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他表示,將此事曝光,不僅是給女兒維權,也不想更多的孩子可能會繼續受到侵害。

審判結果:

2017年12月27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曾經的“一級教師”“骨幹教師”鄒明武構成強奸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同時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假釋之日起5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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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今年39歲的被告人鄒明武在生活中還是一位6歲女孩的爸爸。小娜不是鄒明武唯一的受害者,沉默的孩子一直縱容著鄒明武的暴行,在校時,鄒明武喜歡在辦公室對女生動手動腳,摸手,拍大腿。大多數同學的應對辦法,隻是派班上的男生替自己去問問題,避免與鄒明武在辦公室相處。

孩子們眼中的“性”是什麼?

缺乏性知識的孩子們,很難正確地、精準地向父母描述自己的遭遇;他們也並不知道:撫摸、親吻、廝磨……這些行為有一個名字叫“猥褻”,它們是強奸的前奏,是應該喊停的訊號。

過去幾十年,我國各方面都取得瞭巨大進步,唯有性教育止步不前。小時候上生理衛生課時,每當講到生殖與健康章節時,老師都是讓大傢自己看;傢庭教育中也是談性色變,社會上對性的態度更是曖昧不清。

如果該事件中父母對女兒進行過性教育的話,相信悲劇也許不會發生。但這隻能是如果,因為她的父母也沒有受過性教育,也不知道如何對孩子進行性教育。有調查顯示,我國青少年性知識最多來源於書、雜志、宣傳單。來自父母的加起來隻有4%,遇到性問題時,不到10%的人會去問父母,絕大多數人選擇“悶在心裡”。

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被老師性侵的房思琪曾經想和母親談論“性”。

缺乏性教育的房思琪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被性侵,她也不太明白這種行為叫做性侵,她隻能隱晦地感覺到,這似乎可以用“在一起”來形容,於是她試圖想母親尋求答案:

孩子的不諳世事、沒有任何性經驗、缺乏性教育,成為瞭犯人最好利用的空白。他們利用這一點,哄騙、誘拐,從撫摸開始,一步步侵蝕,最後和無知、無助的孩子發生性關系。

就像房思琪的老師欺騙她:這是愛,隻是方式粗暴瞭點。老師愛思琪的方式,就是把他下面的器官塞到13歲的房思琪嘴裡。

各種與性侵有關的事件,頻繁見諸網絡。 最令人痛心的是,每當我們推送與此有關的文章,留言區都是一片痛心的血淚史。沉默的受害者,比我們想象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