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鐵面無私,清正廉潔,世人稱他為“包青天”。他為官期間,白天斷陽,夜間斷陰,把陽間、陰間的案子,件件斷得公公正正、明明白白包公百年歸天以後,天庭封他到地府做瞭一殿閣王,人死後到瞭地府,首先就由他審查。

包公心腸好。審到這個,問過姓名和生辰八字;再查看生死簿,驗明身份;然後審查身世,發現是餓死的,就揮揮手,放回陽間。審到那個,查明是凍死的,又揮揮手,命令貼身小鬼放回陽間。審到另外一個查清是無錢醫治而病死的,又當場放回人間。再一個,審明是被逼死的,圖樣放回人間……凡是受冤枉死的,或死得可憐的,包公都讓他們起死回生。這樣,陰司的鬼越來越少,天長日久,連服侍閻王老爺的鬼都難找瞭。

天庭發覺,照這樣下去,陰司的鬼非絕種不可。於是,就把包公從一殿調到五殿。

自從包公被調到五殿以後,陰司的鬼又逐漸多起來瞭。原來,鬼魂進入地府,要經過十個殿審查,才得轉世脫生。每殿閻王固定審七天,到包公審查完畢的時候,已經過瞭“五七”三十五天,死瞭的人就再也不能復活瞭。沒有辦法,包公就隻好把他們的靈魂放回陽間,讓世人請道士念經超度,讓他們順利地通過其他幾殿的關口,到轉世托生的時候,找到個好的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