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們 所 信
威斯康辛州路德會(Wisconsin Evangelical Lutheran Synod)
的信仰基礎
翻譯事務社
亞洲路德宗神學院
我們所信 – 中文版 – 2007 年初版
I 上帝及其啟示
我們相信隻有一位真神(以賽亞書44:6)。祂顯明自己是三位一體的上帝,擁有三個位格。耶穌指示祂的門徒「奉父、子、聖靈 的名」施洗(馬太福音 28:19)正好證明這一點。任何人不敬拜這上帝就是敬拜虛無的假神。耶穌說「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約翰福音5:23)。
我們相信上帝在大自然中顯明自己。「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篇19:1),「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0),所以無神論者並無借口支持他們的立場。因為律法的要求已寫在人心中,他們的良心也見證要他們向上帝負責(羅馬書2:15)。但是大自然和人的良心對有關上帝的啟示並不完整,也不能指示到天堂的道路。
我們相信上帝已在祂兒子主耶穌基督身上完全顯明自己。「從來 沒有人看見上帝;隻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福音1:18)。在耶穌身上,上帝顯明自己是救主真神。祂「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給所有人的文字啟示。祂在聖經中揭示兩個 信息,就是律法和福音。律法宣告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律法警 告上帝因為罪要施行懲罰。福音彰顯上帝的愛;是耶穌把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的救恩,表明瞭這愛。
我們相信整本聖經是以基督為中心。在舊約中,上帝屢次應許一 位把人從罪惡死亡及陰間拯救出來的神聖的救贖者。新約中宣告 這位應許的救贖者道成肉身,成為拿撒勒耶穌。耶穌曾這樣說舊約聖經:「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5:39)。
我們相信上帝借祂揀選的人,用他們懂得的語言及他們的寫作技巧,賜下聖經。祂借摩西及先知用希伯來文寫成舊約聖經(其中某部份用亞蘭文寫成),借傳道者和使徒用希臘文寫成新約聖經。
我們相信聖靈借人不能知悉的奇妙方法,感動人寫下祂的話語。 這些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得後書 1:21)。他們所
說的「不是由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 (哥林多前書 2:13)。他們表達的每個思想和每一個用字都是由聖靈來的。聖保羅寫信給提摩太道出「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 摩太後書 3:16)。教會稱這個奇妙的過程為「默示」,意思是「吹氣進入其中」。因為聖靈的每一個字都是默示出來的,我們稱這 過程為完全默示或逐字的默示。這過程跟機械化的默寫不一樣, 因為聖靈在當中引導執筆人運用其個人的詞匯及寫作風格書寫。
我們相信聖經所說的是整體一致的,真實及沒有謬誤的。因為救 主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翰福音 10:35)。所以聖經是我們所信所行無誤的權威及指導。
我們相信聖經的教導是完全足夠及清晰的,讓人可以知道所有使他們得救的事。聖經使他們「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摩太後書3:15),也裝備他們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17)。因為上帝救贖的計劃已完全在聖經的各卷書中顯明出來,我們不需要也不期望上帝有其它的曉諭(希伯來書 1:1,2)。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以弗所書 2:20)。
我們相信及接納聖經所表達的方式。聖經表達為歷史的,我們便接納所述的為真確的歷史;聖經明顯表明為比喻的,我們亦接納為比喻。我們相信以經解經,意思清楚的章節給予亮光解說較難明白的章節。我們相信無論是人的思考、科學或學術研究,都沒有任何權威在聖經之上,可批判聖經。嚴謹的學術研究不會假定批判聖經為其目的,而是通過忠實的研究探求,得知聖經的真義。
我們相信舊約的希伯來原文及新約聖經的希臘原文均為上帝所 默示的話語。這些希伯來原文及希臘原文的翻譯本,若能準確地 反映原文的意思,傳達上帝的真理給人們,它們也可稱為上帝的 話語。
雖然聖經的原來文件已不能尋回,我們相信在上帝的保守下,希 伯來原文及希臘原文均在現存的眾多手抄本中準確地保存下來。 雖然手抄本之間出現微細的分別或「變動」,這些變動絲毫沒有 改變聖經中的教義。
我們相信在 1580年協同書中的三個大公信經(即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那修信經)及路德宗信條,均表達真確的聖經教 義。這是因為它們認信的教義唯獨根據聖經,它們規范瞭我們所
信及我們生命的各項。所以我們教會及學校所傳講和教導的,定 要跟這些信經和諧一致。它們所拒絕的,我們也同樣拒絕。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敬拜的對象不是聖經所顯明三位一體的上帝。 我們拒絕接受以女性的名字及代詞稱呼上帝,因為聖經以父及子 把祂顯明出來。我們拒絕接納認為所有宗教均把人引領到同一個 神的觀點。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聖經中隻有部份是上帝的話語的觀點。我 們也拒絕接受任何認為聖經有錯誤的可能性,即使是那些所謂非 宗教的事情,如歷史或地理的細節的任何觀點。同樣,我們拒絕 接受任何認為聖經隻是人為的記錄,記載上帝在歷史中彰顯自己 及與人相遇的事情,所以這些人為的記錄均不是完全無瑕的任何 觀點。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過份強調耶穌為上帝的道的說法(約翰福音1:1),以致把聖經本來是上帝的話語(羅馬書3:2)這地位變得可有可無。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把協同書中的信經弱化為歷史文件,對現今教 會所信的沒有規范的意義的觀點。同樣,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 隻有在這些信經中特別提到的聖經教義才能規范教會的觀點。
以上是聖經就上帝及祂的默示的教導。這是我們所信、教導及承認的。
創造、人及罪
我們相信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及一切生物的時候,這個宇宙、世 界及人類也即時存在(創世記 1及 2章)。其它舊約及新約聖經中的章節均見證這事實(例如出埃及記20:11;希伯來書11:3)。上帝借祂全能的話語完成創造;整個創造的過程歷時連續六天, 每天的長短跟現在的沒有兩樣。
我們相信聖經敘述的創造過程是準確、合符事實及歷史的。
我們相信上帝照著祂聖潔及公義的形象創造亞當及夏娃(創世記1:26,27)。他們所想所求均與上帝完全和諧融合(歌羅西書3:10;以弗所書4:24),他們更獲授予治理上帝所創造的萬物的能力(創世記1:28)及看守的責任(創世記2:15)。
我們相信上帝創造瞭眾多好的天使。在創造之後,有一些天使跟隨瞭那個稱為撒旦(又稱為魔鬼)的,背叛上帝(彼得後書2:4)。從此之後,這些邪惡的天使一直與上帝及屬上帝的人為敵(彼得前書5:8)。
我們相信當亞當及夏娃不服從上帝的命令,屈服於撒旦引誘之後,他們便失去瞭原有聖潔的形象。上帝的審判臨到他們:「你們必定死」(創世記2:17)。由那時起,所有的人都在罪中受孕、出生(詩篇51:5),他們心裡隻有惡念(創世記8:21),「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翰福音3:6)。因為所有人均死在罪中與上帝隔絕(以弗所書2:1),他們不能借自己的努力及行為與上帝和好。
我們相信上帝施恩豐富地供應人類每日生活所需(詩篇145:15,16)。上帝更使邪惡不能接近及危害相信祂的人,令他們免受一切的危險(詩篇121:7),或使用這些危險,讓人得益處(羅馬書8:28)。
我們拒絕接受一切基於進化論來解釋宇宙和人類起源的理論,並
拒絕接受任何嘗試把聖經中創造敘述與進化論相互協調的論說。
我們拒絕接受把創世記首數章的史實理解為神話、比喻或詩歌敘 事體裁的詮釋。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把人類和動物之間的分別變得模糊不清的理 論,因為隻有人類才有不死的靈魂,也隻有人類須要就自己的行 為向上帝負責。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把上帝和其受造物之間的分別變得模糊不清 的理論(泛神論)。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提倡人性本善的見解;這些見解認為人類犯罪 的傾向隻源於一時軟弱,與罪性無關。這些見解未能認識到人類 在靈性上徹底的墮落,及他們無法取悅上帝的事實(羅馬書3:9-18)。
以上是聖經就創造、人及罪所作出的教導。這是我們所信、教導及承認的。
基督與救贖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永恒的兒子,自太初與上帝同在(約翰福音1:1,2)。及至適當的時間,借著聖靈施行的神跡使童貞女馬利亞受孕(路加福音1:35),祂成為真實、完全卻又無罪的人
(加拉太書4:4)。上帝的天使見證說:「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馬太福音1:20)。耶穌基督是獨一無二的,因為真實的神性和真實的人性在祂身上不可分割地共存;祂是神聖的神人。祂被稱為以馬內利,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1:23)。
我們相信耶穌在每時每刻,都擁有完全的神性,包括一切神性的權能、智慧和榮耀(歌羅西書2:9)。當祂施行神跡的時候,祂的神性得以證明(約翰福音2:11)。但當祂活在世上時,謙卑地取瞭奴仆的形象,不彰顯或使用自己那常存的、完全的神性。在人 世間,祂不折不扣地過著人的生活,祂承受痛苦,卑微自己,以至羞辱地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7,8)。我們相信基督曾降到陰間去宣揚祂已勝過撒旦(彼得前書3:18-19)。我們相信祂從墳墓帶著榮耀的身體復活、升天,被高舉;祂有權柄管轄全世界, 以恩典管治教會,並滿有榮耀地掌管永恒(腓立比書2:9-11)。
我們相信神人耶穌基督是父上帝差來,為要把人類從罪惡與懲罰中買回來。耶穌來是要成全律法(馬太福音5:17),在祂完全順從這基礎上,所有人得以被稱為聖潔(羅馬書5:18,19)。祂來是要承擔「我們眾人的罪孽」(以賽亞書53:6),祂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獻上作贖罪的祭,成為眾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28)。我們相信祂是上帝選定作眾人的代替者。父上帝接納祂的義,就是祂完 全的順服,成為我們的義;祂因我們的罪的緣故而死,替代我們在罪中死亡(哥林多後書5:21)。我們相信祂的復活,完全肯定瞭上帝已接納祂為眾人的罪所付出代價的確據(羅馬書4:25)。
我們相信上帝「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哥林多後書5:19)。我們相信耶穌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上帝的仁愛和恩典擁抱一切;祂借基督與普世復和;赦罪之功已達成,這是為每一個人成就的事實, 因為基督替代我們所作的,上帝稱所有人為義,意思是,上帝已宣佈他們為無罪。這構成一個穩固的、客觀的基礎,讓罪人肯定救恩已臨到他們。
我們拒絕接受以任何形式限制基督贖罪之工的觀點。我們拒絕接 受任何指稱基督隻為部份人付上因罪帶來的懲罰代價的觀點。我 們拒絕接受任何指稱基督隻付上部份因罪帶來的懲罰代價的觀 點。
我們拒絕接受認為福音是早期基督徒為表達他們對耶穌基督看 法而虛構的虔敬故事而非真確歷史的一類假設。我們拒絕接受任 何令基督生平正確的史實 ─ 諸如祂由童貞女所生,祂的神跡, 或祂的肉身復活,顯得不甚重要或可置疑的企圖。我們拒絕接受強調「此刻接觸活著的基督」,以至聖經上記載的基督救贖的工 作失去其重要性的一切觀點。
以上是聖經就基督及救贖的教導。這是我們所信、教導及承認的。
因信稱義的恩典
我們相信上帝已把所有罪人稱為義;意思是說,祂已宣告所有罪人因著基督的緣故得稱為義。這是聖經的核心信息,教會的存在 也是建基於此。這個信息跟所有不同時代、不同地方、不同種族 及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同樣適切,因為「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羅馬書5:18)。所有人都需要上帝赦罪,而聖經就在這事上宣佈所有人都已被稱義,因為「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瞭」(羅馬書5:18)。
我們相信每個人借著信領受這份禮物(以弗所書2:8,9),而非借著他們的行為。使我們稱義的信心就是信賴基督及祂救贖之工。這使人稱義的信並不是因為它本身有任何能力,而是因為它緊守上帝在基督裡預備的救贖(羅馬書3:28;4:5)。另一方面,雖然基督為所有人死,聖經說:「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16:16),不信的人將失去基督為他們贏取的赦罪(約翰福音8:24)。
我們相信人心不能產生這使人稱義的信心/信賴,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哥林多前書2:14)。事實上,「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羅馬書8:7)。是聖靈賜人信心,使他們認識「耶穌是主」(哥林多前書12:3),聖靈借福音成就這信心(羅馬書10:17),所以,我們相信一個人悔改完全是上帝恩典的作為。而拒絕福音,則完全是基於不信的人自決的錯誤(馬太福音23:37)。
我們相信罪人隻能借恩典得救。恩典就是上帝對罪人的愛。這愛 是他們不配得到的。這愛使上帝給予罪人一切能使他們獲得救恩 的所需。這一切都是上帝的禮物。人們不能借著任何行為賺得這救恩(以弗所書2:8,9)。
我們相信在創世之先,上帝已揀選誰人可在合適的時候借基督的 福音得救,並保守他們在信裡直至得到永生(以弗所書 1:4-6; 羅馬書8:29,30)。這揀選並不是由於人的任何因素,卻顯明救恩是唯獨借恩典所成就的(羅馬書11:5,6)。
我們相信就在信主的人死亡的一刻,因為基督贖罪之工,他們的靈魂便立刻與主同在,享受天堂的福樂(路加福音23:43)。不信的人, 他們的靈魂將要在陰間受永恒的苦難(路加福音
16:22-24)。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人可以以任何形式幫助自己得救的觀點。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人有能力造就他們悔改的見解,或替基督作決定的觀點(約翰福音15:16)。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悔改的人比不悔改的人,較少抗拒上帝的恩典的觀點。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人在稱義之前,要先有信心的觀點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憑罪人己力能在上帝面前稱義的觀點。
人不是要先有信心,然後才會得稱義。我們相信當人有信心的那刻,便得稱義。所以信心不是稱義的先決條件。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指因信稱義這教義在今天已無意義的觀點。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指信徒永不會離開信心的說法(即“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之說),因為聖經說信徒是有可能跌倒離開信心的(哥林多前書10:12)。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虛假及褻瀆上帝的言論,就是那些指稱上帝預 定或揀選誰人受永遠的懲罰之說。因為上帝願意所有人得救(提摩太前書2:4;彼得後書3:9)。
我們拒絕接受普救主義 (universalism),該主義相信所有人都可得救,包括那些不信基督的人(約翰福音3:36);我們拒絕接受多元主義 (pluralism),該主義相信除瞭借相信基督之外,還有其它的方法可使人得救(約翰福音14:6;使徒行傳4:12)。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人隻要對上帝有信心、相信什麼也不相幹的說 法。
以上是聖經就因信稱義的恩典的教導。這是我們所信、教導及承認的。
善工與祈禱
我們相信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會引領信徒作上帝喜悅的善工,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7)。作為基督葡萄樹上的枝子,基督徒會常結出好的果子(約翰福音15:5)。
我們相信蒙上帝喜悅之工作乃是愛的工作,因為「愛完全瞭律法」
(羅馬書13:10)。可是有信心並不表示人可以自行決定什麼是愛的工作(馬太福音15:9),真正的信心隻喜歡做合乎上帝旨意的事。聖經啟示瞭上帝的旨意,特別是在十誡中,而新約聖經把十 誡的內容再次表達出來。在面對今天的道德問題,基督徒定要從 上帝的律法中尋找答案。
例如,我們相信十誡中的第五誡教導我們,所有人的生命均是上 帝的禮物。這誡命反對墮胎、自殺及安樂死。
我們相信第六誡管理婚姻及傢庭。上帝設立婚姻為一男及一女的終身結合(馬太福音19:4-6)。隻有在婚姻裡的性行為及生育才是恰當的。婚姻隻有在一個情況下終結才算是無罪,那就是上帝 讓配偶其中一員死亡。但是,若一個基督徒的配偶因通奸或惡意 遺棄對方,他/她是可以離婚的(馬太福音 19:9及哥林多前書7:15)。第六誡禁止一切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包括同性間的性行為(哥林多前書6:9-10)。
我們相信在聖經沒有禁止或命令的事情上(中立物),個人是可以自由作決定。可是要註意個人行使自由時,不可絆倒別人或令 人犯罪。
我們相信善工是信心的果實,必須與非信徒行使社會公義的行為 分別出來。雖然非信徒的行事為人可以顯得美好及正直,但在上 帝眼中並非這樣,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希伯來書11:6)。我們認同非信徒在社會上的義行的價值,但這些行為並不算他們已履行對上帝的責任。
我們相信在世上,即使是基督徒最好的工作也受到罪的污染。每 個基督徒仍然受罪性的困擾。所以基督徒很多時候沒有做他們期望的善工,卻繼續做他們不想做的惡事(羅馬書7:18-21)。他們不得不承認他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破衣服(以賽亞書64:6)。
然而,因為基督救贖的緣故,天父接納並把這些不完全的工作看 為聖潔。
我們相信聖靈使每個信徒結出信心的果子,就是作善工(加拉太書5:22-25)。聖靈給每個信徒新的屬性,使他們成為「新人」,與聖靈夥伴作善工。聖靈借福音激勵信徒作善工。
聖靈亦裝備教會,給予教會一切所需的屬靈恩賜(哥林多前書12:4-11)。在新約時代的初期,教會獲賜特殊靈恩,例如異能、神跡、說方言;這些恩賜與使徒的聖工有密切關系(哥林多後書12:12)。從聖經中,我們找不到證據,指出今天我們還應該期望這類靈恩繼續臨到教會。
我們相信一個禱告的生命是信心的果子。基督徒借著在救主裡的 信心可以毫不疑惑地在天父跟前祈求及贊美。他們呈上自己及別人的需要和感謝(提摩太前書2:1)。上帝喜悅這些禱告,並按自己豐盛的智慧回應他們的訴求(馬太7:7,8;約翰一書5:14)。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借基督徒的善工可使他們取得或幫助他 們建立與上帝的關系和獲得永恒救恩的言論。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指上帝在聖經所啟示的道德律例不再是對與 錯的絕對標準的言論。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人可以在上帝的話語之外,自行決定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的觀點。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把「愛」這個字誤用, 以至縱容跟上帝話語相違的行為。我們認為這些論點是撒旦的計謀,旨在模糊人對上帝旨意的認知及削弱我們對罪的良知。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祈禱這行為是上帝施恩具的觀點。縱然上 帝在回答禱告時的確會給予他們美好的恩賜,但上帝隻會通過祂 的話語及聖禮給予赦罪的恩典及堅固信心。而且,我們拒絕接受 任何認為禱告的益處隻在於幫助禱告者感覺好一點的觀點。
我們拒絕接受上帝會接納所有禱告的觀點。我們堅持沒有在基督 裡的信心的禱告是徒然的,與在假神面前喋喋不休沒有兩樣(馬太福音6:7)。
以上是聖經就善工和祈禱的教導。這是我們所信、教導及承認的。
施恩具
我們相信上帝借祂設立的特別方法來賜與罪人一切的屬靈福分。 這些方法就是施恩具,即是在上帝話語中的福音及聖禮。我們介 定施恩具為基督設立的神聖聖禮,在當中,上帝的話語與外在媒 介聯系起來,借此使罪得赦免。
我們相信福音是基督成為罪人的贖罪祭的好消息,借這福音聖靈 在人的心靈中動工建立信心,否則按著其人心本質是會抗拒上帝的(彼得前書1:23)。聖經教導我們「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這個聖靈建立的信心使罪人更新,令他們成為承受天上永生的後嗣。
我們也相信聖靈借洗禮這聖禮,向罪人施予福音,給他們新生命
(提多書3:5)及洗凈他們一切的罪(使徒行傳2:38)。當主耶穌應許「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馬可福音 16:16)的時候,祂清楚地指出這是洗禮帶來的福分。我們相信洗禮的福分是為所有人設立的(馬太福音28:19),當中包括嬰兒。嬰兒生而有罪(約翰福音3:6),所以需要重生,也就是借著洗禮得到信心(約翰福音 3:5)。
我們相信所有參與聖餐的人在領受餅和酒時,同時領受主的身體及寶血 – 基督在沒有改變的餅與酒之內,與餅和酒同在,在餅和酒之下(哥林多前書10:16)。這是真理,因為主設立這聖禮時,祂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26,28)。我們相信是基督設立這聖禮的話讓基督臨在,而不是人的作為。當信徒領受主的真身體和寶血時, 他們也同時領受罪的赦免(馬太福音26:28),並受安慰及被肯定他們是屬於主的。非信徒若領受基督的身體和寶血,隻會令他們被定罪(哥林多前書11:29)。
我們相信主賜予祂的話語、洗禮及聖餐的聖禮是有祂的目的。祂這樣命令跟隨祂的人:「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馬太福音28:19-20)。主借著上帝的話語及聖禮,保守教會並把教會廣傳世界。所以信徒應該殷勤順服並使用這些上帝設立的 施恩具,使他們得益,並使他們的使命能影響別人。隻有借著這 些施恩具,朽壞的靈魂才會得到信心及屬天的生命。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人可以從聖經中的福音之外,找到上帝的 恩典和救恩的觀點。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在施恩具之外可以找 到聖靈對信心作工的觀點。同樣,我們拒絕接受認為律法是施恩 具的觀點。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嬰兒不應受洗及他們不能相信基督的觀點(路加福音18:15-17)。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洗禮一定要以浸禮形式進行的觀點。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在聖壇舉行聖禮隻是耶穌犧牲的表征及 標記的說法,這樣的說法不接納領聖餐同時領受基督的真身體和 寶血這真理。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在領聖餐時,隻是在屬靈的 層面上憑信心領受基督身體的觀點。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不信 者和虛偽者在領聖餐時,耶穌的身體和寶血沒有臨在聖餐的觀 點。
我們拒絕接受變質說,這學說認為餅和酒在聖餐中完全變成基督 的身體和寶血。聖經教導在我們領受餅和酒的同時;也領受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哥林多前書10:16)。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指出可以在聖餐進行時,定出基督的身體和寶 血在什麼時刻臨到的企圖。因此,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在獻聖 禮的話語完畢時,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已經臨到的觀點。我們也拒絕接受那些認為人在聖餐中吃喝時那一刻,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已 經臨到的觀點。
以上是聖經就施恩具的教導。這是我們所信、教導及承認的。
教會與聖工
我們相信隻有一個聖潔的基督教會,就是上帝的殿(哥林多前書3:16)和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1:23;4:12)。這獨一教會的成員就是那些「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的人(加拉太書3:26)。所以,教會隻包括信徒(或聖徒),因為上帝將耶穌的義算作他們的義, 使他們被上帝接納為聖潔的人(哥林多後書5:21)。這些聖徒遍佈世界各地;所有信耶穌是把他們從罪中拯救出來的救主的人,不論他們屬何國藉、種族或教會組織,都是 這教會的成員。
我們相信這個聖潔的基督教會不是一個外在可看見的組織,但她 確實存在。因為「人是看外貎,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隻有主「認識誰是祂的人」(提摩太後書2:19)。隻有上帝知道誰是聖潔的基督教會的成員;我們並不能分辨真信徒及假 冒的。所以聖潔的基督教會並不能看見,也不等同任何單一教會 組織或是所有教會組織會眾的總和。
然而我們相信聖潔的基督教會是可以辨認的。那裡有福音傳揚、 那裡有聖禮,那裡就有聖潔的基督教會,因為真正的信心是透過施恩具產生並得到保守(以賽亞書55:10,11)。所以,施恩具被稱為教會的印記。
我們相信主的旨意是要基督徒定期聚會,借施恩具互相勉勵(希伯來書10:24,25)和一同把福音傳遍世界(馬可福音16:15)。因為在這些可見的聚會中(例如:會眾及總會)使用施恩具,它 們被稱為教會;它們之所以被稱為教會是因為有真正的信徒在其中(哥林多前書1:2)。
我們相信上帝的旨意是要基督徒的信是一致的,一同承認聖經一切的教導(約翰福音8:31;帖撒羅尼迦前書5:21,22)。再者,我們相信信徒參與個別的教會組織時,都是服從該教會組織的教 義及行為。要確立信仰的合一而沒有爭論,必須要洞察人心,但 隻有上帝才能看見人的心。基督徒並不需要在教會禮儀或組織的認知上一致,新約在這方面沒有命令(羅馬書14:17)。
我們相信那些在聖經的教義上合一並承認信仰一致的信徒,在情
況許可下(以弗所書4:3),他們可借著聯合崇拜、傳揚福音、參
與聖餐、祈禱及教會工作,顯示他們之間的團契。上帝指示信徒 不要參與那些容許、支持或維護錯誤教導的團契(約翰二書10:11)。當謬誤在教會中出現,基督徒應耐心地勸戒那些犯錯的人,嘗試保存團契,希望他們能從謬誤中改正過來(提摩太後書2:25,26;提多書3:10)。但上帝命令信徒不要和那些堅持及持守錯誤觀點或信念的人一同參與教會的團契(羅馬書16:17,18)。
我們相信每一個基督徒在上帝面前都是祭司(彼得前書2:9)。所有信徒都可透過我們的中保 - 耶穌基督,直接地、沒有等級地到施恩寶座前(以弗所書2:17,18)。上帝把施恩具賜給所有信徒。所有的基督徒都要稱頌那把他們從黑暗中呼召出來,進入奇妙光明中的上帝(彼得前書2:9)。這樣看來,所有基督徒都是福音的使者或仆人。上帝的旨意是要所有基督徒跟別人分享救恩的信息
(馬太福音28:19,20;10:32)。
我們相信上帝也設立傳揚祂話語的聖工(以弗所書4:11),上帝的旨意是教會應按著好的規則(哥林多前書14:40),呼召合資格的個別信徒擔任聖工(提摩太前書3:1-10;哥林多前書9:14)。這些個別的信徒擔任聖工,不是因為他們擁有普世祭司職 ,乃是因為他們是奉上帝之名,而擔當這職分的基督徒(羅馬書10:15)。這些信徒被稱為基督的仆人及福音的使者,他們不是要管轄上帝的教會(彼得前書5:3)。我們相信當教會呼召這些信徒擔任聖工,是上帝親自借教會作這事(使徒行傳20:28)。我們相信教會可以在這傳揚上帝話語的聖工之下,自行選擇設立不同方式的聖工, 如牧師、基督徒教師及聖工的職員;教會可自行呼召教牧同工和設定事奉的地點及范圍。
信徒皆祭司,是指所有信徒,都有祭司的職分,傳上帝的福音。
我們相信教會的使命是用上帝的話語和聖禮來服事人們,通常是 服事本地的信眾。我們把牧師看作是傳揚上帝話語最全面的職 分。牧師被召和受訓,使他們可以在屬靈的事上作帶領、召集及牧養會眾(彼得前書5:2)。
我們相信女性可以參與公職及其中的活動,除瞭那些涉及轄管男性的工作(提摩太前書2:11,12)。這意思是女性不可擔任牧師之職,也不能擔任那些可行使權力轄管男性的教會聚會/活動的公職(哥林多前書11:3;14:33-35)。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把聖潔的基督教會等同某些外在可看見的組
織的企圖。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指教會一定要通過特定的組織形式 才能在世上工作的宣稱。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錯誤的普世教會運動與看法,其認為教會真正 的合一,是基於某些外在或組織性的聯合,而把承認聖經一切教 導之事擱下不理。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可以在教義和行事模 式,未有取得共識的情況下所進行的宗教團契。這等團契一定要 在聖經的教義取得共識的情況下進行,並且一定不能容忍任何謬 誤的行為或行事模式。
我們拒絕參與任何在宗教方面跟基督信仰有沖突的組織,例如某 些會社。
以上是聖經就教會及聖工的教導。這是我們所信、教導及承認的。
教會與國傢
我們相信不僅教會,國傢,也就是所有政府掌權的,都是上帝所設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羅馬書13:1)。所以,基督徒因為良心的原故,要順服管轄他們的政府(羅馬書13:5),除非政府命令他們不順從上帝(使徒行傳5:29)。
我們相信上帝給予教會及國傢不同的責任。上帝委派教會的責任 是:呼召罪人悔改,宣佈透過基督在十字架上而得的赦罪恩典, 和鼓勵信徒能過基督樣式的生活。其目的是引領上帝的選民借信 基督得到永生的救贖。上帝委派國傢的責任是:維持良好的秩序及和平,懲罰犯錯的人和安排一切社會事務(羅馬書13:3,4);目的是「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摩太前書2:2)。
我們相信上帝隻給予教會祂的話語和聖禮,來執行她被委派的目的(馬太福音28:19,20)。聖靈借著律法與福音、罪與恩典,及上帝對罪的忿怒和上帝在基督裡的憐憫等信息,令人回轉。我們相信國傢是借著法律及賞罰去達致她被委派的責任。這些律法及其中的賞罰是在理性思維的亮光下設立及執行的(羅馬書13:4)。理性思維的亮光包括對上帝、律法的明明可知的知識和良心。
我們相信隻有教會及國傢各自在上帝給予的特定范圍中運作,及使用上帝交托的工具的情況下,教會與國傢合宜的關系才得以保持。當國傢執行其責任時,教會不應行使其公民權利或加以阻礙。 國傢不應成為福音的使者,或阻礙教會傳福音的使命。教會不應企圖使用社會的公民法及武力去引領人歸信基督。國傢不應尋求以福音作為治理的工具。另一方面,隻要教會及國傢保留在其特定的范圍內和使用交托給她們的工具,她們可以互相合作。
我們相信基督徒是教會和國傢的公民,應當在兩個領域裡忠心地
履行他們的責任以事奉上帝(羅馬書13:6,7)。
我們拒絕接受國傢一切限制宗教自由的企圖。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教會應直接指導及影響國傢怎樣去執行
其責任的做法。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教會向國傢尋求財政援助,借此達到其拯救的目的的企圖。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認為公民可根據個人判斷去隨意不遵守國傢 法律的觀點。
以上是聖經就教會及國傢的教導。這是我們所信、教導及承認的。
耶穌再臨和審判
我們相信耶穌 ─ 真神及真人 ─ 由死裡復活並升到父上帝的右邊,定會再臨。肉眼可看到祂的再臨,情況就如祂的門徒看見祂升天一樣(使徒行傳1:11)。
我們相信沒有人可以知道耶穌再臨的確實時間。再臨的時間,連天上的天使也不知道(馬太福音24:36)。可是,我們的主給我們兆頭叫信徒時常期望祂的再臨(馬太福音24:4-14)。祂叫信徒警醒及謹慎,以至那日臨到的時候他們不致於全沒預備(路加福音21:34)。
我們相信耶穌再臨的時候,這現今的世界將會完結。「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得後書3:13)。
我們相信耶穌再臨的時候,全世界皆會聽到祂的聲音,所有已死 的都要復活,就是說他們的靈魂會跟他們的身體再次聯合起來
(約翰福音5:28,29)。與那時活著的,那些復活的將要到這審判的寶座前。所有不信的人會被定罪到永恒的陰間。那些借信心得到基督寶血潔凈的人,將會得榮耀並與耶穌在天上得享上帝的福樂(腓立比書3:21)。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說基督會在地上統治一個有形的國度,歷時一 千年的觀點。這個說法(千禧年論)並沒有充分的聖經根據,這 論說錯誤地引導基督徒把他們的期望建立在一個地上的基督國度之上(約翰福音18:36)。我們拒絕那些非聖經的宣稱,認為在審判日之前,基督徒的身體將由地上被移走(或稱為「被提」)。 同樣,我們拒絕接受那些非聖經的宣稱,認為所有的猶太人在末 後的日子將會悔改歸正。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認為等待一個敵基督的出現,就是末世開始的 教導。在聖經中所提到有關敵基督的特征已經在教皇權這建制中實現(帖撒羅尼迦後書2:4-10)。我們拒絕接受那些把教皇權視為敵基督,是一個隻應用在宗教改革時期的意見。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不承認身體復活和永恒的陰間為事實的看法。 我們拒絕接受那些指死去的人的靈魂會以其它的身體,回到地上
(投胎說─reincarnation)的說法(希伯來書9:27)。
我們拒絕接受任何把新約聖經對耶穌第二次來臨、末世及審判的描述,解釋為比喻,並指耶穌再臨,不是末世,而隻是歷史進程的看法。
以上是聖經就耶穌再臨和審判的教導,這是我們所信、教導及承認的。